香港浸信會聯會小學
誠聘一級小學校長(2026年9月1日到任)
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:
- 擁有至少5年小學行政管理經驗,具認可大學或以上學位,及教育文憑(小學教育),持校長資格認證優先考慮
- 認同及支持辦學團體的辦學理念及學校使命,具教育熱誠,能推動學生全人發展
- 具卓越領導及管理教師團隊能力,並能制定學校持續發展方向和策略
- 良好中、英文表達和書寫能力及人際溝通技巧
申請者請親撰申請信函、連同履歷、日間聯絡電話,及「個人教育理念」及「學校發展建議書」,另提供兩位推薦人姓名及聯絡方法,於2025年11月27日前,寄抵九龍彌敦道771-775號栢宜中心12樓「香港浸信會聯會」辦事處,「香港浸信會聯會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」收,信封面註明【應徵香港浸信會聯會小學校長】。
若於2026年1月底前仍未獲約見,可作落選論。
申請人所提供資料將保密及用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