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埔浸信會
1. 幹事(物管)
職責:
– 監督及處理一般教會物業管理、維修工作及協助安排搶修工作
– 協調及監管服務承辦商,如清潔、保安及維修工作
– 協助教會各聚會之進行(如:場地擺設、提供及安設器材、影音操作)
要求:
– 中學程度或任何資歷架構認可資歷,有一定相關工作經驗,持有物業管理相關學歷優先考慮
2. 兒幼童傳道
要求:
– 神學畢業
– 成熟主動,積極委身,具彈性及團隊精神
** 以上職位星期六、日需上班,有意者請繕履歷(註明宗教背景),寄/交:大埔墟鄉事會坊32-38號 大埔浸信會執行總幹事收(信封面請寫「職位申請」)或電郵hr@taipobc.org.hk
(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保密及只作招聘有關職位用途)